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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」第8條、第9條之2、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」第6條之1,業經修正發布,請查照。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5年10月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6003035D號函辦理。

二、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」第8條、第9條之2、「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」第6條之1,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5年10月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6003035A號令修正發布,檢送發布令影本及修正條文各1份。

三、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(https://edu.law.moe.gov.tw)下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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