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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送法務部修正之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」(含總說明及對照表)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「虛擬資產」並自一百十四年十一月一日生效,請查照。

一、依據新竹縣政府114年8月22日府政防字第1140377009號函及114年8月25日府政防字第1140377022號函轉法務部114年8月15日法廉字第11405002900及11405002901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送法務部修正之「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」貳、個別事項第十九點(含總說明及對照表)及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「虛擬資產」欄位填表範例(如附件),並自一百十四年十一月一日生效,轉知財產申報義務人知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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