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 : 農業部檢送總統114年2月18日華總一經字第11400013971號令公布修正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
來文主旨:函轉農業部檢送總統114年2月18日華總一經字第11400013971號令公布修正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,請查照。
來文說明:
一、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4年3月10日教體字第1145008515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據教育部114年2月26日臺教資(六)字第1140022156號函辦理。
三、本修正案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771號(另見總統府網站https://www.president.gov.tw公報系統)。
四、檢附農業部來函及總統府秘書長函。
來文說明:
一、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4年3月10日教體字第1145008515號函辦理。
二、依據教育部114年2月26日臺教資(六)字第1140022156號函辦理。
三、本修正案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771號(另見總統府網站https://www.president.gov.tw公報系統)。
四、檢附農業部來函及總統府秘書長函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