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重申並強化學校專任教師遵守兼職相關法規,請各校利用多元管道加強宣導相關事宜,避免未諳法令致觸法之情形,請查照。
依據本局112年2月8日教學字第1125002797號函續辦。
來文.PDF
112.2.2_教育部書函.pdf
112.2.8_教育局函.pdf
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兼職處理原則、國立各級學校兼任行政職務處理辦法Q&A.pdf
113.10.16新社國小人事業務宣導--經商兼職.pdf
公務員經營商業及兼職情形調查表問答集QA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