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文字號:教學字第1157801497號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(以下簡稱國教署)114年12月1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6357號函辦理。
二、計畫申請項目:
(一)子計畫一及子計畫四-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:
1、申請對象:本縣六家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、博愛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、鳳岡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及竹東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。
2、申請經費:請參照115學年度科技教育推動總體計畫縣市說明會議資料。
3、申請方式:請於115年3月6日前至至「國民中小學自造教育及科技輔導中心」官網後臺完成填報(https://tech.k12ea.gov.tw/admin)。
4、審查方式:由國教署聘請委員進行審查。
5、審查結果:另行公告。
(二)子計畫二-支持偏遠地區學校推動科技領域課程計畫:
1、申請對象: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所稱之偏遠地區或非山非市學校,其科技領域師資缺乏之國民中學。
(三)子計畫三學校-辦理科技教育學習及探索活動:
1、申請對象:本縣國民中小學(本項特別鼓勵國小階段申請,以利科技教育扎根)。
(四)子計畫四學校-辦理無人機課程推廣
1、申請對象:本縣國民中小學各1所。
三、每校至多申請1案,且不得重複申請教育部補助之其他科技教育相關經費。
四、旨案計畫執行期程:115年8月1日至116年7月31日。
六、詳請請洽本校教務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