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竹縣竹北市新社國民小學 114 學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要點

新竹縣竹北市新社國民小學 114 學年度語文競賽實施要點
一、目的:為落實語文教育,提高語文研究及學習興趣,並蔚為風氣,而收弘揚文化績效,特舉辦本競賽。
二、依據:114 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、教育部全國語文競賽舉辦原則辦理。
三、對象:本校二至五年級各班學生。
四、競賽項目:
二年級:國語說故事、國語朗讀、硬筆字。
三年級:國語演說、國語朗讀、看圖寫作、硬筆字、寫字。
四年級:國語演說、國語朗讀、故事接寫、作文、硬筆字、寫字、客語情境式演說、客語朗讀、閩南語情境式演說、閩語朗讀、國字音字形、閩客字音字形、英語朗讀。
五年級:國語演說、國語朗讀、作文、硬筆字、寫字、客語情境式演說、客語朗讀、閩南語情境式演說、閩南語朗讀、國字音字形、閩客字音字形、英語朗讀。
六年級: 硬筆字。
五、競賽方式:
1、初賽:各班導師予以選拔,每項每班均需至少一人參加校內決賽,比賽項目均不得重覆報名。
2、決賽:各班選拔各項代表參加由教務處主辦之決賽。
3、上臺順序:演說、朗讀之上台順序,賽前事先公開電腦抽籤。
4、命題老師、監場、評判委員由教務處聘請擔任。
六、競賽日期:114 年 12 月 15 日(一)至 114 年 12 月 31 日(三),詳細時間、地點賽前另行公告。
七、競賽規則、評分標準及時間限制:(請參閱附件)
八、成績計算:個人成績:各年級各項取一到三名;團體成績積分:按第一名七分,第二名五分,第三名四分,第四名三分,第五名二分,第六名一分計算。
九、獎勵:
(一)個人獎勵:
1.各項目決賽一到三名頒發獎狀鼓勵。
2.硬筆字決賽一到六名頒發獎狀鼓勵。
3.硬筆字初賽各班優選前三名,獎狀一幀以資鼓勵。
(二)班級團體獎勵:二至五年級班級團體分數前三名發給獎狀。
十、工作人員(命題老師、監場、評判委員)由教務處依簽呈頒發感謝狀。
十一、經費預算:所需經費由家長會費支應。
十二、注意事項:
(一)本競賽要點如有更改或其他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,並於競賽前公佈。
(二)比賽結束後,由校方聘請教師指導儲訓成績優異且參賽意願高的同學,擇優參加 115 學年度新竹縣語文競賽。
十三、本要點經校長核定後施行,修訂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