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4年4月8日教學字第1141000527號函辦理。
二、旨揭會議業於114年3月26日假縣府前棟3樓簡報室辦理完竣。
三、請本校欲參加縣內或縣外介聘老師,請跟各單位主管報備同意後,於【4月11日中午前】向人事室提出 (含未符資格人員佐證資料備齊) ,接續辦理教評會審議。
四、另亦請預先備妥介聘相關紙本資料,以利審查作業順利進行,紙本資料繳交時間如下:
(一) 縣內介聘積分審查:請將紙本資料依序排列後,於4/14(一)前繳交人事室審核。
(二) 縣外介聘積分審查:請將紙本資料依序排列後,於4/17(四)前繳交人事室審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