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正「新竹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考核要點」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十一月一日生效,請查照。
一、依據新竹縣政府113年12月9日府人考字第1134613005號函辦理。
二、為使旨揭要點規定更明確,調整相關規定文字,爰重新下達旨揭要點,本府113年11月1日府人考字第1134612713號函併予註銷。
三、檢附修正「新竹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考核要點」及其修正總說明、修正對照表(含附表對照表)各1份。
新竹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考核要點1131209修正.pdf
新竹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考核要點附件修正對照表.pdf
新竹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考核要點修正對照表.pdf
新竹縣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聘僱人員考核要點修正總說明.pdf
113.12.9來文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