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辦理本校短期代課教師申請113年度年終工作獎金作業,請依說明事項辦理。

一、113年要在新社國小請領年終工作獎金者,請至遲於113年12月31日星期二中午前連同申請書及相關資料送至本校人事室彙辦。
二、欲申請開立新社國小短期代課服務證明書者,請填妥申請書並簽名後送人事室續辦。(如無法送紙本,亦可將申請書簽名後,掃描寄人事室:20058621@hchg.gov.tw,信件主旨註明:ooo申請開立新社國小短期代課服務證明書)